圍繞獨資、合資或在華公司調整,一起比較控制權、合作規則與出資方案。
希望獨立開展業務,需要比較股權、管理權限和出資安排。
希望與中國合作夥伴成立合資企業,共享資源和市場。
已有代表處或其他業務安排,想了解另設公司或調整現有安排的辦法。
結合投資目標與合作關係,討論股權、治理和出資如何安排。
比較不同方案對控制權、合作資源、日常管理和後續融資的影響,幫助投資人作出選擇。
圍繞決策、出資、利潤分配和退出方式討論合作規則,整理各方商定內容及需要進一步審查的條款。
根據確定的架構準備公司設立所需內容,將股權、任職和出資方案與登記文件對應起來。
結合啟動資金和持續經營需要,比較出資方式與投入節奏,並核對需要銀行或專業人員確認的問題。
先討論商業合作,再把適合的安排落實到設立準備中。
聽取投資各方對業務、控制權和資金投入的想法,說明需要比較的方案及諮詢費用。
分析獨資或合資、表決與任職、出資和退出選項,與投資人討論各方案的實際影響。
整理商定的架構和條款要點,用於章程、合作文件及登記準備;需要專項審查的條款交由相應專業人員處理。
應比較控制權、合作方資源、利潤分配、後續融資和退出安排,並核對行業准入。獨資與合資沒有適用於所有項目的優劣結論;選擇合資時尤其應在章程及協議中明確決策、出資和爭議處理機制。 參考: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
不能僅憑外資身份認定統一最低資本額。應同時核對所選行業的特別規定、公司形式和實際資金需求;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期限及特殊規定按公司法等適用規則執行。註冊資本不是越高越好,應與履約能力匹配。 參考:公司法